Aug 27

2026.8.27每日小故事 冥王明断疑狱案 阎罗不惮烦求真[福利]

root , 07:44 , 小故事 , 评论(0) , 引用(0) , 阅读(162) , Via 本站原创 | |
诗曰:
善心误惹杀身祸,业镜高悬照幽冥。
莫道冥司多武断,阎罗不自恃聪明。

话说世间之事,眼见未必为实。世人多以为,阴曹地府断案,不过是按图索骥,照着生死簿上的定数行事。却不知,真正的明君,即便手握铁证,也绝不自以为是,定要穷根究底,方显公正。

且说范蘅洲曾言,他家乡有个某甲,生性朴实憨厚,一辈子没做过半点坏事。一日午睡,忽被几个差役持文牒拘走。到了阴司公署,阎王高坐大堂,竟审他谋财害命、杀害某乙的案子。那某乙的魂魄也到了,咬定是某甲所为。

原来,某乙讨债归来,天未亮便趁凉赶路。半路遇着几个恶徒,见他腰间缠满钱财,便将他打死劫财,弃尸岸边。正巧某甲划船经过,见某乙尚存一息,便出于善心将他抱上船,打算送回家中。谁知某乙临死前忽然清醒,睁眼见到某甲,误以为是恶徒同伙,以为某甲是要将他载到江心弃尸灭迹。于是某乙死后,魂魄直奔阴司,专告某甲。

阎王查阅生死簿,指出真凶另有其人,并非某甲。某乙却以“亲眼所见”为由,极力争辩。冥吏也坚称生死簿绝无差错。阎王却说:“生死簿无误,论其常也。然千百万年不出错,安知不偶有此一误?我之判断,不如人质;冥吏之言,不如囚证。”于是拘来某甲对质。某甲将载送某乙的经过如实陈述,阎王又命以业镜照之,镜中情景与某甲所言分毫不差。某乙这才恍然大悟。

某甲起初还暗自责怪阎王误拘,阎王说明缘由后,某甲也释然了。于是某乙另案审理,某甲被送回阳间。纪晓岚先生不禁感叹:要说断案的明决、卷宗的详确,到了冥司也算到了极致。可阎王依然如此不自以为是、不厌其烦地核查,这正是阎王之所以为阎王的原因啊!

正是:
劝君莫恃手中权,明察秋毫莫自专。
留得谦卑在心底,清风明月照人间。

评曰:

看官,这则故事,出自纪晓岚的《阅微草堂笔记》,读来真乃令人拍案叫绝,又觉意味深长。

世人皆以为,阎王断案,不过是照本宣科,生死簿上写了谁死,便不会错。可纪先生笔下的这位阎王,却偏偏是个“不自以为是”的明君。他明知生死簿上写着真凶,却仍要拘来某甲当面对质,甚至动用业镜来还原真相。这等做派,哪里是阴间的阎罗?这分明是人间最难得的“明察秋毫”!

然而,纪先生最绝妙的笔法,在于他借这桩奇案,道破了世间最深刻的“为政”之理。他引用孟子的“孔子不为已甚”与老子的“民不畏死”,将阴间的断案与阳间的治世巧妙地联系在了一起。阎王不自以为是,是因为他深知“千百万年不出错,安知不偶有此一误”;他不惮其烦,是因为他明白“吏言不如囚证”的道理。这等胸襟与智慧,正是圣人“虑远”的体现。

放眼当今社会,多少人在身居要位时,自恃聪明,刚愎自用,听不进半句逆耳之言?又有多少人在面对冤屈时,因“民不畏死”的绝望而铤而走险?这则故事宛如一面明镜,告诫世人:做人当如阎王,即便手握权柄,也要保持谦卑与审慎;治世当如圣人,凡事不可“已甚”,要留有余地。唯有如此,方能在这纷繁世间,求得真正的公正与安宁!

福利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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